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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詳細

關於07年度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有關問題

新聞來源:
admin
發布日期:
2007-05-24
瀏覽次數:
1958

(八)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檔精神,凡符合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向資格審核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名稱

2007年
10月2
0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2∶00-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2007年
10月2
1日

上午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2∶00-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三、考試成績管理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兩個及以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四、報名及列印准考證辦法
  本次考試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持有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4月26日2007年5月17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4月26日5月1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提交完成後,使用A4紙列印《資格審核表》,按規定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幹部)部門審核並蓋章;
  3、報考人員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駕駛證執照、護照,下同)、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於2007年5月9日5月12日到北京市財貿幹部管理學院(地址:東城區禮士胡同41號;聯繫電話:67153771)進行資格審核;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07年5月17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1、資格審核的同時辦理考試大綱征訂工作。
  2、考試諮詢電話:1605700、63959161、63959162。

 

北京人事考試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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